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依照《威海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程序》,经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审查,以下1个企业符合规定,拟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09年12月29日始至2010年1月7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631-5897051
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631-8180902
特此公告。
附件:公示企业名单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