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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全局性工作总结、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 二、负责全局文件的审核、修改、印发工作。 三、传达、催办领导指示的有关工作、办公会议和会议决定的各项事宜。督查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药检所、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四、协助局领导协调市局与市直各部门、上下级业务部门及市局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沟通有关情况。 五、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和综合性统计工作。 六、围绕市局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出建议。 七、负责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 八、承办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九、负责来宾接待、对外联络工作和信访工作。 十、承办各类文件、信函、通知的收发、签批、分办、传阅和保密等工作。 十一、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十二、负责文件、材料的复印、发送传真的审批。 十三、负责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四、负责报刊、书籍的订购、分发工作。 十五、负责购置、发放和管理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办公设备(包括微机、复印机、速印机、电视机、办公桌椅、书柜等);负责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十六、管理、调度、维修机关车辆。 十七、负责机关用水、用电和通讯工具的管理及费用缴纳工作。 十八、负责卫生工作、机关办公楼的管理和日常维修工作。 十九、负责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十、组织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 二十一、受理管辖范围内符合复议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十二、负责行政诉讼应诉和组织听证工作。 二十三、负责符合行政赔偿的行政赔偿事宜。 二十四、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 二十五、承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事项。 二十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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